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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叫孙波,是来自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基层法官,能够获得“时代楷模”这么崇高的荣誉,我非常荣兴,非常感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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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男,1973年11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5年考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现任刑庭助理审判员。曾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秋风行动”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18年来,他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办成铁案视为天职,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懈追求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高,是鹤岗市两级法院公认的刑事审判业务专家。在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00余件和他主审的410件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案件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他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警的高度赞誉。>>>
2014年6月 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4年6月 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 2014年4月 获得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2014年2月 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一等功”奖章 2014年1月 获得201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3年12月 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10月 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4月 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2013年4月 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二等功”奖章 2012年12月 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2012年7月 被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评选为创先争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先进政法干警” 2012年2月 被鹤岗市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