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潘英华,女,52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2010年被评为“感动鹤岗十大人物”、“鹤岗市十佳公仆”,市政府记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大廉洁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10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3年来,先后审理案件31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无一重审改判、无一差错超限、无一上访缠诉、无一违法违纪。
法官潘英华:一块燃烧着的煤
“你对群众有多亲,群众对你就有多近;你给群众送上一团火,群众就给你一颗滚烫的心”“潘英华啊,办事公道!”在百年煤城鹤岗,提起潘英华,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更有一些人,说到潘英华,把大拇哥挑得老高:“她的心肠热着哪!”大家说,她就像一团火,给人们送来温暖。去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早晨,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黑龙江省鹤岗市南..
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法官潘英华荣膺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10月10日,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潘英华荣膺“全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她也是120名全省道德模范中唯一的一名法官。道德模范是道德建设的鲜明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潘英华以她多年来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弘扬了社会正气,为广大..
潘英华:用真情唤醒亲情
说起来,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审理原告徐某诉刘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案,庭审调解进行得很不顺利:双方相互指责,吵得面红耳赤,都明确表示无力抚养孩子,谁都不肯让步。见此情景,我宣布休庭,想让双方平复一下情绪,再接着调解。没想到,宣布休庭的话音一落,双方当事人却连招呼都不打,扭头气呼呼地走了。我只好接着处理其他案件,等忙活完..
法官潘英华:一块燃烧着的煤
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法官潘英华荣膺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潘英华:用真情唤醒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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