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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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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法院 提升审判管理环境向优向好
(2024-06-17)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年初以来,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坚持“三个并重”,从强化诉讼服务、加强审判执行、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入手,主动作为,以高质量司法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坚持“如我在诉”,实现诉讼服务可感可触。以基层司法需求为切入点,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中,实现辖区全覆盖,将司法触角向一线延伸。线上线下齐发力,打通庭审“最后一公里”,通过“多元解纷”小程序远程视频调解,并协助当事人、企业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制定17项便民利民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提高办案效率,为审判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为驻区企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提升企业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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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持续构建共治联动解纷格局
(2024-06-17)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主动转变思想,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在恒山区交警大队、房产中心等11家单位成立了特邀调解委员会,联合8家司法所、35个社区村屯等基层治理单位建立了多元解纷工作联动机制;打造红旗法庭为特色人民法庭,指定审理婚姻家事类案件,截至目前,共诉前调解成功家事类案件77件,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在全区35个社区、乡村设立法官联络站,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讲座、心理疏导等活动3次。入驻法官加入居民微信群,在线上线下为居民实时提供咨询服务27次。驻高峰社区法官助理王祺通过居民微信群,为大恒山街道29户居民解决了与供热公司的热费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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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虎林市人民法院 紧紧抓在手上齐心保护黑土地
(2024-06-17)
黑土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的健康,承载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虎林市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始终坚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找准护地、护农、护粮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利用有效时间节点送法下乡,保障春耕复产。采取“三合一”审理模式,专门审理破坏黑土地、危害粮食安全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线索,确保实践中移送线索反馈及时、沟通渠道顺畅、信息共享对称,打出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和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的公益诉讼保护“组合拳”,形成黑土地保护“共管共治”新格局,依法助力全省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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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人民法庭能动履职新局面!
(2024-06-14)
202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近日,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今日,持续关注“奋斗吧!”专栏之五,黑龙江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人民法庭能动履职新局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人民法庭能动履职新局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陪审办北安市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中,北安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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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汤原法院持续擦亮“法律拥军”品牌
(2024-06-13)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落实省法院部署,持续擦亮“法律拥军”品牌。该院联合县人武部,选派20名年轻干警,组建民兵支援排,定期在市民兵训练基地开展基干民兵训练活动。训练科目主要包括队列训练、包扎与救护、防毒面具佩戴等。训练期间,汤原县法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此外,该院还开辟“绿色通道”,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线上预约、线上咨询等司法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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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佳木斯中院 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
(2024-06-13)
近年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创设“佳法·青苗”少审品牌,实现少年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推动佳木斯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落实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保障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审执会商制度,执行法官参与分析、研判家事案件执行内容,促进“实质性化解”。创新打造“法治+心理+志愿服务”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法治宣讲、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组建以法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教师等为主体的“青苗”宣讲团,定期进校园讲授法治课,进行普法宣讲60余次,参课师生2.7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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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虎林市人民法院 启动审判新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2024-06-13)
近年来,虎林市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全力加强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启动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件,行政案件22件。其中,成功调解的野生动物伤人行政补偿案件,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发布。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积极借助“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法入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并设立驻珍宝岛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工作室,努力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平台,用高质量的司法工作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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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聚焦护企安商优化营商环境
(2024-06-13)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为企业问诊把脉,提供司法良方,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质提升。建立完善“府院+金融+破产+执行联动”机制,全省首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赋强执行”协同联动,与10家银行签署备忘录,通过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市政务大厅设立破产服务专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023年至今审结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1152件,审结率100%,平均审理天数45.5天;与市营商局、公安局等8家单位共建信息共享+失信提示+赋强执行+督促履行+综合治理“五位一体”信用修复机制,为220家失信企业及时恢复商誉,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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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 深入景区摆起普法宣传“小摊”
(2024-06-13)
为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伊春友好区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以5·19第14届“中国旅游日”黑龙江主会场和5·23第三届“伊春生态日”均设在上甘岭溪水国家森林公园为契机,深入景区开展“花式”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们在景区教育基地现场摆起了法治“小摊”,向游客发放了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并以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和盗伐林木罪为例以案释法。同时,为满足游客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该院还暖心地在普法宣传的绿色手提袋上定制了诉讼文书模板二维码,涵盖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针对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等11种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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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虎林市人民法院 退耕还湿共筑生态美好家园
(2024-06-12)
为守护生态平衡,虎林法院驻珍宝岛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工作室与湿地管理局高效联动,落实省法院部署,为退耕还湿工作筑牢法治防线。通过对保护区内耕地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实地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详细解读退耕还湿的重要意义,引导涉地群众从思想源头上增强环保意识、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积极配合退耕还湿工作的实施。目前,已成功助推5000余亩土地实现退耕还湿,有效地改善了湿地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和植物的生长环境,生物多样性也将更加丰富。黑龙江珍宝岛湿地面积29275公顷,容纳大量濒危的稀有物种,是一个丰富的生物基因库,随着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退耕还湿成为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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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拜泉法院落实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2024-06-12)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制定《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将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固定为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活动。首个接待日,拜泉法院执行局长在信访调解室热情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做好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等各项工作。接访过程中,执行局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制作接访笔录,确保接访“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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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黑龙江高院与司法厅联合印发意见 “1+1+N”联动会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024-06-11)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1+1+N”联动会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畅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渠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联动会商机制的固定成员单位,即“1+1”,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为非固定成员单位,即“N”。固定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通报重要信息、协调重大案件,评估联动会商机制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联动会商机制内容,共同研究推进法治共建工作。固定成员单位与非固定成员单位应通过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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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伊春友好法院深入景区开展普法宣传
(2024-06-11)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优势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以第14届“中国旅游日”黑龙江主会场和第三届“伊春生态日”均设在上甘岭溪水国家森林公园为契机,组织10余名干警依托建在景区的环境资源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在教育基地现场摆起法治“小摊”,向游客发放涉及环境保护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并就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和盗伐林木罪以案释法。同时,为满足游客司法服务需求,该院还在普法宣传的绿色手提袋上定制诉讼文书模板二维码,扫码可见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等11种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类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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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黑龙江依安 轻罪治理迈入新阶段
(2024-06-11)
近日,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联合依安县公安局、依安县人民检察院、依安县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此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原则、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更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建立后,依安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立即开展系统接入、人员选派等准备工作,揭牌仪式次日,首次使用轻罪“一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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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巴彦县法院:一次化解119件纠纷
(2024-06-11)
“太感谢你们了,不用打官司,也不需要再申请执行,我的土地就能如期耕种,这是真正为民办实事!”汪某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2022年4月,家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港镇沿江村的汪某与同村119户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转包期限五年。但当合同履行至第二年时,农户在汪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土地以更高的价格转租给了孙某和徐某。“这些农户与我签订合同在先,现今又把地包给了别人,眼看要误农时了,这可怎么办……”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汪某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为由,将其中45户农户诉至巴彦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要求农户返还承包地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虽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农户,若仅就案审案不从源头上解决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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