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法治代言

  发布时间:2015-10-21 16:27:47



    “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这是古人对法治的记载。

    法治通俗理解为,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各种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

    1997年,十五大的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久后,这一目标又被写进我国的宪法,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目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可见“法治”一词从古至今一直未离开过我们的视线,只是今天的中国对“法治”的理解及运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法治”中重要的一环是司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司法公正又是民众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时至今日在信息高度透明、高速传播的今天,民众对司法信息的需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标准、新要求,司法工作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则运用而生。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法院工作,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加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保障媒体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司法工作适应新时代的最佳表现。也是司法工作与时倶进的彰显。更是对当代每一位司法从业者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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