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如果要我把今天的主题演讲比做一场新闻发布的话,我想,议题设置的“题眼”就在于“法治”和“代言”两个词。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一种基本方式,从未像今天这样标注出“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的前程勾勒出了一副清晰的蓝图,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中国法治进程的新时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就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如何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知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司法公开,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而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一种特殊渠道,充分借助了媒体传播的优势,为社会公众了解司法信息、参与司法互动、普法学法用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新闻发言人,作为法院形象的代言人,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全媒体时代,所发布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之所以能够超过“微博”问政等新媒体方式,最大的“含金量”,究竟在哪里?我想,就在于其作为“人”,这一最终社交途径,所独具的“生命力”。这种“代言”,就是要通过发言人与公众面对面的交流,及时客观准确传递司法信息的同时,让受众感受到人民法院坦诚公开的姿态和司法的温度。尤其是在新媒体传播规律下,当情绪化甚至恶意的网络舆论如一柄利刃,挑战着司法权威时,新闻发言人,更能以扎实的理论基础、敏锐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友好的交流沟通能力,通过可选择的自主议题设置、更具实效、更有权威地去破解舆情危机、更有针对地去回应司法关切,从而实现自身在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过程中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我相信,当有一天,司法信息发布成为平常,而不再成为新闻的时候;当全国30万法院干警,每个人都能成为一名法治代言人时。在阳光明媚的法治春天里,人们会记得像在座的你我一样,每一位法院代言人为法治所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