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要求干警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八型法院。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人文型法院。该院从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角度出发,通过法院人文化的管理,使干警深怀“我以法院为家、法院以我为荣”的情感归属、价值认同以及职业尊荣感。使干警在潜意识里迸发出强烈的责任感,并让这种责任感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觉行动,将法院整体发展作为自己的使命,融入法院这个大家庭中,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智慧,成为法院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为法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公正型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执行权,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到公正、平等地对待案件的每一方当事人,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审判活动中,排除任何偏见,始终保持中立、超然的姿态,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为民型法院。司法为民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官在办理案件时怀着平民情怀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打消当事人的紧张情绪,使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架起“连心桥”。建立文明、高效、亲民的便民立案窗口,免费向来院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笔墨纸张和饮用水,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开展网络远程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项便捷立案服务。开展便民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矛盾纠纷发生地、当事人居住地,变“群众跑”为“法官跑”,变“坐堂审案”为“就地办案”。将法院受案范围、受理条件、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印制成便民联系卡,发送到辖区百姓手中,使百姓足不出户便可以预约立案、法律咨询。在立案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为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等案件当事人及老弱病残人员提供便捷服务,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司法的温暖。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学习型法院。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在全院弘扬学习研究之风,引导干警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自觉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和不懈追求。坚持开展新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学术论文研讨等活动,加强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培训。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院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积极向国家及省市级报刊网站投稿,在年终时对发表稿件的作者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文化型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炼、凝结法院精神和院训,编纂法院志,在一楼和四楼的楼梯间和走廊设立文化长廊和文化墙,建立阅览室和荣誉室,增强法院文化的凝聚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强化法院文化氛围。培养干警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和人文素养,凝聚“和谐、友爱、平等、互助、理解、尊重”的团队精神。设立文体活动室,配备乒乓球台案、健身器材等器具,使干警在完成审判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体育运动,缓解审判工作带来的压力。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信息型法院。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局域化办公网络,实现三级联网。建成了科技法庭,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建立了网络视频会议室,开设了绥阳林区法院网、法院官方微博、法院微信群、院长信箱、纪检网站和执行网站,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网络调卷、人事信息系统、执行信息系统的三级联网,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利用网络这个窗口和纽带,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制度型法院。建立中层干部竞岗制度、审判长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在岗位选择上实现双向互动,科学考核,因人制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将干警的晋升、晋级、提拔、奖励与个人业绩挂钩,实现由约束机制向激励机制的转变,从而构建公平的竞争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惠民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为司法为民的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廉洁型法院。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求干警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恋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深刻剖析腐败根源,从个案中寻找共性,以鲜活的惨痛教训教育他们严守廉洁自律防线,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