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被告人苏风海因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苏风海无营业执照,无勘探资质,在未签订施工合同,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勘探机械设备勘探作业,且对施工现场高压线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观察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苏风海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苏风海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一、有些个体施工队无营业执照,无勘探资质,安全第一的思想淡薄、无规程作业,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发生事故最大的隐患。二、有些用工单位,不遵守法律法规,雇佣无从业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出现事故是必然的事情,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