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民主,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鸡西市恒山区法院规范陪审工作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确定“四化”标准,加强人民陪审工作。
陪审员参审标准化。确定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要做到“五个应当”,即庭前应当阅卷、出庭应当准时、仪表应当端庄、庭审应当积极、评议应当独立。在此基础上,按照合议庭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陪审员工作在庭前准备、庭审工作、案件评议和文书制作以及矛盾化解等方面严格执行合议庭工作标准。
陪审员工作制度化。坚持陪审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陪审员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陪审员和法官联席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的陪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通过例会制度,及时了解陪审工作现状,适时调整陪审工作重心,随时改进陪审工作不足,有效促进陪审工作规范有序。
陪审员分案科学化。采取“按需预约”陪审员与随机分案相结合的方式,即书记员填写陪审案件申请表,注明案件陪审所需陪审的专业特长、职业特点等要求,然后“因案分员”。近几年,我院对校园侵权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继承、抚养等民事案件,通过提前预约,指派来自妇联、学校的陪审员参审,积极配合法官做好未成年被告人思想帮教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效果明显。其他案件则按照陪审员排序,随机分案,既充分发挥陪审员专长,又避免了参审“专业户”的产生。
陪审员管理常态化。设立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由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主要职责是沟通协调审判庭与陪审员之间的需求矛盾,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组织陪审员对疑难案件会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