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萝北县法院进一步力促人民陪审员制度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5-09-14 10:17:03


    萝北县人民法院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能力,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重视宣传。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新浪微博、院外网等平台,向群众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意义、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符合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诉讼当事人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的诉讼权利。

    二是加强培训。集中培训,请院内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讲解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实体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点对点帮带,将人民陪审员按民事、商事、刑事等分组,由相关业务庭室对相关组员就案件审理方法、评议规则等进行培训,并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观摩,模拟评议。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经验交流会,邀请优秀人民陪审员交流陪审心得,总结经验,提高陪审水平。

    三是完善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实行人民陪审员的随机分案、合议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激励考核制度。加大陪审员经费保障,年终根据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数量、合议质量及廉洁情况综合评定,考核优秀的,年终颁发优秀人民陪审员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在考核中发现不能胜任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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