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一个孕妇正在哭诉:“求求法官了,我家真的没有那么多钱啊,你们要是把我丈夫拘留了,我就更没有生活来源了”。身旁八岁的女儿蜷着腿坐在椅子上,低着头,默默掉着眼泪,六岁的儿子嘟囔着小嘴,像是在说什么。站在他们面前的执行员李阳面露难色,一边是法律的尊严,一边是力不从心的家庭,如何执行判决事项的确很难。
孕妇和两个孩子是被执行人马某的家属。两月前,马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廉某驾驶的别克牌轿车相撞,两车损坏,廉某受伤。肇事后,杜尔伯特县公安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审理,本院判定马某给付廉某修车及治疗费用69115元。7月16日,李阳将廉某约至法院,向其询问被执行人马某的家庭财产情况。得知,马某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来杜尔伯特县务工,以杀羊卖肉为生,在当地娶了媳妇,生育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媳妇现在又怀孕了,家里只有一辆微型汽车,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次日,执行员黄亮亮和郭杰去县银行、房产、工商、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对马某的家庭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确认马某的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进入了瓶颈......
再难也得把案件办好,这是法院执行员的职责。7月19日、20日、21日,李阳连续三天将马某传唤到县法院,要求其尽快给付执行款69115元,但马某一直采取沉默的态度,其妻于某怀着7个月身孕带着两个孩子一直坐在一楼大厅等他,如果案件这样拖下去就会越来越难办。21日下午,李阳要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拍卖微型面包车。听到这一消息后,马某妻子终于挺不住了,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如果对马某采取强制措施,其妻带着两个孩子的确无法生活,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尽最大努力不让这个家庭陷入绝境。经过一天交谈,李阳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申请执行人将执行标的降到了45 000元,又降到40 000元。被执行人马某妻子也终于同意回家向亲戚借款,预计能借到30 000元,再将自己家里的东西卖一下,争取9月1日前凑到35 000元。之后,双方态度坚决,5000元的差额成了案件能否执行和解的关键。
执行合议庭进行了商议,本着既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能承受得起的原则,建议由县法院向大庆市委政法委申请5 000元司法救助金,争取执行结案。建议汇报给院领导后,得到了大力支持。
当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的时候,小女孩抓着妈妈的衣角,用期盼的目光看着妈妈说:“是不抓爸爸了吗?”妈妈微微点点头,孩子灿烂地笑了,妈妈也激动地留下了泪水。送走了当事人,大家方感到饥肠辘辘,为了能将案件妥善处理,大家已连续工作了近7个小时。
9月1日,被执行人马某如约将执行款送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执行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