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踏着“燃灯者”的足迹 阔步前行

  发布时间:2015-08-19 10:45:53



    2014年12月10日,飘着零星小雨的上海,寒风刺骨。这一天是令法律人悲伤的日子,因为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挚爱的审判事业,离开了他至亲至爱的亲人和同事。

    然而,他稳健厚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仿佛依然回荡在司法改革的路上,依然萦绕在黄浦江两岸……,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

    燃灯者,便是冲破黑暗的先行者。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也是他为之奋斗的理想信念。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思逐念,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的誓言!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员,我们为有邹碧华这样的好法官、好榜样而骄傲、而自豪。他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法官的理想信念,他让我们懂得了怎样坚守法治精神,他更让我们感悟了忠诚敬业、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才切身感受到他对司法改革的创新与贡献,感受到他曾给周围人带来的温暖与光明,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了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的桂冠,因为,那是他用勇敢担当的一生,回应人民的需求,回应社会的关注。

    曾听到一位老法官说过这样的话:“法官在其职业生涯中要接触无数个案件,但作为当事人,他们一辈子也许就只有一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将其淡忘,但对于当事人,这一次的经历,或许会影响着他们的命运,甚至是一生。”

    记得那是2009年,年仅5岁的小铭身患白血病,还被亲生父母狠心抛弃。无钱为孙子医病,走投无路的爷爷和奶奶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希望支付抚养费为小铭治病。当时,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所以法院迟迟没有立案。可是小铭已经病得很严重,没有医疗费就只能选择保守治疗,眼看着病情一天天的恶化。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得知此事,迅速组织法官们讨论案情,研究法条,决定立案。邹碧华说,法律的本质就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要被僵硬的法条所束缚。最终,法院判决小铭的父亲将其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治病的医药费。有了这笔费用,小铭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坚强地活了下来,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至今。邹碧华追悼会那天,10岁的小铭和爷爷奶奶相携而来。“听说邹伯伯走了,我和爷爷奶奶说,一定要来送他最后一程,没有他,我恐怕活不到今天。”

    “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这素洁挽联上的24个字,高度概括了“中国好法官”邹碧华短暂而灿烂的一生。

    2014年12月14日,在邹碧华病逝的第五天,上海龙华殡仪馆一号大厅,邹碧华生前的领导、同事、朋友、亲人都来为他送行。还有许多听到消息自发前来的群众,人数不断增加,队伍一直延伸到了殡仪馆外的马路上,这些人都如小铭一样曾经得到过邹碧华司法救助的恩情。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英雄虽死,但精神永存。我们不能只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能只用鲜花和掌声来赞美他、歌颂他,而是要用实际行动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邹碧华精神”为我们凝聚了更多的法治共识,也必将凝聚起更大的改革力量。我们要努力学习邹碧华精神,认真体会其中深邃的人生智慧、蓬勃的生命力量、奋勇的人格魅力和不朽的时代价值。我们为邹碧华的离去而深深感怀,但邹碧华为法官职业树立的标尺,我们应当倍加珍惜。

    作为身处司法改革洪流中的青年法官,我们将以邹碧华精神为航标,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一名邹碧华式的法官。我们将会踏着“燃灯者”的足迹,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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