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桦南法院 “四个强化”助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1-11-22 16:01:45


    是强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应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当前深入开载的“两项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探索工作新思路,做到党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审执一起抓,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强化工作职责。构建了党组负总责、党总支指导、党支部落实、党小组配合的领导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近期、中长期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规范创建工作,使工作计划性强、目标明确,减少随意性,确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创新创优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教育机制,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专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类别进行岗位培训,促进干警业务技能的提高;健全文化机制,增强创建工作亲和力。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我为天平添光彩、党员奉献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司法礼仪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乒乓球、篮球、象棋比赛等有利于身心文体活动,保持党员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提高案件质效。探索实践覆盖审判、队伍、政务等方面规范化、无缝隙管理机制。实现工作开展到哪里,制度便延伸到哪里,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理、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强化绩效考核。坚持量化目标管理。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学习型党组织目标考评细则》、《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及考评办法》、《干警年度考评制度》等;实施“党员先锋岗”、“争当四型党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每半年由机关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对照“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逐项全面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各党支部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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