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岗东山区重视法院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22 15:22:20


    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在原有党建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生活制度》,完善了支部机构设置和各支委的配备,强化了支部和支部书记、各支委、党小组长的职责,细化了支部工怍制度。

    完善措施,突出重点,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的宣传教育,一确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以此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政策水平。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自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全体党员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自觉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员遵守党纪国法。五是充分发挥党员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宣传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公正与效率”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坚持标准、慎重发展,加强新党员发展工作。东山区法院一直把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什,严格工作程序,落实预审制、推优制、公示制,切实保证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通过近年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使党组织在干警中的威信越来越高,吸引更多的中青年干警积极靠拢、提出入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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