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红岗法院“三多”举措抓党建

  发布时间:2011-11-22 15:20:59


    多方联动,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示范作用。党总支成员围绕创“六型”法院工作思路,用《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总支议事规则》等制度来规范党建工作,提高了党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服务全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支部建在庭上,便于抓好党员法官的思想、管理工作,使法院审判业务与行政工作等全面置于党的领导、监督之下,将干警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管理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该院修订了《红岗法院管理办法》、《人民法庭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工作纪律、财务运行、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及考勤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多措并举,加强思想建设。学习、实效两不误。把专项学习和经常性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该院认真学习各种文件,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活动,采用集中学与自学的方法,学习了有关内容,不断地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业务两促进。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干警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念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各支部按期举行党组织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各庭室开展了案件评查以及审判文书评比活动,有效促进了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集中、民主两坚持。3月12日,院长李方春为全院党员干部上了党课,畅谈学习体会,党总支还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同时,班子成员之间在民主生活中,开展坦诚的谈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把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重点,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对于党员发展和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等工作,我们都召开总支会集体决定,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使决策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多管齐下,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该院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对由于发生错案的法官、庭长、主管院长追究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法官除了追究有关责任外,马上调离审判岗位。并且,对全院工作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认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大力整顿领导作风、干部作风和审判纪律,以支部为单位,通过自查互查、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使全体党员、干警找出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依法快立案,在热情接待、文明接待的同时,运用电子化流程,从立案审查到排期开庭采用一站式服务;关注弱势群体,通过减、缓、免诉讼费用,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落实院长接待制度,强化信访调解职能,宣传法律,正确引导,消除不安定因素。此外,党总支十分重视老党员、老干部退休后的生活情况,每逢节假日定期到老党员、老干部家中进行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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