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刘某与时某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刘某离家出走半年后起诉离婚,时某也表示同意。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大的矛盾,只是因为两个人在性格中存在一定的差异,缺乏必要的沟通。其实女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但是男方由于性格内向、倔强没有屈服导致诉讼。如果判决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5岁的孩子从此将失去父爱或母爱。我暗下决心,一定让他俩破镜重圆。开庭时让双方的家长领着孩子一同参与庭审。当刘某看到几个月未见面的儿子时情绪非常激动,我趁热打铁地说“小朋友,想你妈妈了吧,过去抱抱你妈妈。”当孩子扑到母亲的怀里时,刘某已经泪流满面。我又对时某进行开导,让其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当面向刘某道歉,最后刘某撤诉,一家三口人重好如初。
这个案子对于一名法官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案件,但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将是他们一生之中最大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