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伊春中院结合“两项活动”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11-16 09:59:10


    伊春中院自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两项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执行干警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工作创新,依法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公告执行、曝光执行、审计执行、悬赏执行、限制出境、执行听证、交叉执行等执行措施和方法,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依法及时处置被执行财产。

    二是加大司法制裁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及负有法定协助义务拒不协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是推行“文明式引导、规范性教育、人性化和解”的执行方式,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并利用身边案例进行疏导和警示教育,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促进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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