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实现中院党组提出的争创“三个一流”新工作目标,结合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齐齐哈尔中院执行局于5月6日起,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以“转作风、提质量、强效率”为主题的万件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一、评查范围。主要为2014年及2015年一季度,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受理的11500件执行案件、新收的涉民生已结执行案件、由中院发回重新审查及撤销的执行复议案件、立案一年以上的未结执行案件和已化解的最高院、省法院、市中院交办、督办执行信访案件。
二、评查方法。由中院成立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担任,每个基层法院抽调1名执行业务骨干参加。制发评查方案和评查案件登记表格,由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登记案件卷宗进行交叉互评,提出评查意见,发现问题的反馈原办案法院整改。
三、组织验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深入辖区各基层法院,听取受检执行案件的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并征求意见建议。
四、评查活动情况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为强化评查责任,规定对参加案件评查的执行法官在评查工作中的表现,纳入中院对各基层法院年终考评时的重要考评项目,给予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