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岗中院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工作部署坚决迅速

  发布时间:2015-06-15 14:40:23


    3月7日,正当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两会”期间执行工作谨访发生突发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执行系统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妥善做好“两会”期间的执行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立即将最高法院通知转发各中级法院,对全省各级法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接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通知后,鹤岗中院于周六、周日连续两天召开两级法院执行局长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中院执行局姚梦宇局长要求,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对所办案件进行认真排查,除涉及“救命钱”等紧急需要执行的案件外一律暂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案件也要逐案、逐人、逐级汇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执行;对全部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研判,研究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编后语:对矛盾突出、有不稳定苗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执行案件,在“两会”期间一律暂停采取强制措施等要求,是最高法院为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为全国“两会”营造良好氛围,保障“两会”胜利召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最高法院通知下发和省法院转发通知,适逢周末休息之际,多数执行干警正在休息。鹤岗中院立即召开辖区法院执行局长会议,中院机关相关人员和8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都按时参加了会议。鹤岗中院迅速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通知,首先是一种政治敏感性强的表现。“两会”召开,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此他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心装全局与大局,真正把用实际行动和以本职工作保障“两会”胜利召开作为了头等大事。其次,虽然是周末,他们毫无怨言地放弃与家人团聚、休闲放松的时间,立即投入工作,路远的同志往返甚至达400余公里,体现了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严明的组织纪律,以及中院执行局统一管理的力度。第三,他们以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法院要求部署的实际行动,展现了雷厉风行的良好工作作风。这是值得全省法院执行部门广大领导干部和干警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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