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人民法官,每天所从事的工作其实很简单、琐碎甚至乏味,阅卷、开庭、制作文书、接访当事人等是我们每天都要做的工作,每天从事着平凡的工作,重复着相似甚至相同的工作,如果认为小事没有任何价值,对小事不屑一顾,就不可能培养敬业精神,也就不可能满怀激情地干好工作。同样地,只有投入更多的智慧、热情、责任心来充实自己的敬业精神,你才有可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记得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因交纳电费一事发生口角后,遭到被告郭某等人的殴打,原告遂以身体健康权遭到侵害为由诉至法院。我们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对双方损害责任承担的大小进行多方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还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结果。为此案我们多次做调解工作,因双方各不相让,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但我们不气馁,重新调整办案思路,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仔细的论证,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材料,适时对本案进行了依法宣判。判决书中事实论述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被告双方非常认可,当庭表示均不上诉。一起充斥着火药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法官们的努力下终于“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了。我们用真心、恒心、细心、耐心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永恒主题和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基层法院的法官面对的多是平平常常琐琐碎碎的案件,离婚、继承、人身损害、相邻关系等等,都发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却要在这些家长里短,锅碗瓢盆中,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法与理当中寻求最佳结合点。记得在2010年12月,我们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经营一家农机商店,与被告本是朋友,被告在原告处赊欠材料款2200余元,在原告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主审本案的法官细心分析案情,了解到双方矛盾并不大,只是为了争讼“斗气儿”。于是法官耐心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其知道为了这么小的经济纠纷打官司既耽误工作,又伤朋友感情,得不偿失。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被告的心结被打开了,主动偿还了原告的材料款,原、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三天时间,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就是这样,在一起起平凡的案件中,我们的基层法官们,兢兢业业,孜孜不倦的默默奉献着他们的热情和智慧!法律无情人有情,坚守着法律与正义,承担着为人民排忧解难、主持正义的职责和使命,在铁面无私的公正判案中,融入了正直和善良,这就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他们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用智慧、良心和汗水,评断世间的纷争,唤醒人们的良知。在寂寞里成就平凡的事业,在寂寞中走出美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