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一是认真向人大做好法院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围绕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定期做专项报告。三是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法院工作简报,每年都在40余期。通过上述形式,使人大全面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监督。
坚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经常性的邀请人大领导及各级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新发展
坚持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以及人大交办、转办的案件,院长亲自过问,确定由专人负责,依法尽快结案,及时向人大反馈结果,听取人大领导及代表的意见。
坚持主动联络走访人大代表。 院领导亲自带队走访省、市、区人大代表,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人大代表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