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树军,男, 41岁,中共党员,学士学位。现任黑河中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2006、2009连续三年被黑河市委组织部授予“嘉奖”,曾被评为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中院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
2009年在全省行政审判目标考评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中院行政庭2008年被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嘉奖”、2009年被黑河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三年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0余件,非诉执行标的300余万元。他所办理的案件无重审改判案件和超审限情况。
今年10月份和11月份,院党组决定派他到北京负责接访工作,取得了10月份信访工作在全省排名第13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