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墨莲,女,1964年9月22日生,汉族,大学文化,法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宾县人民法院宾西人民法庭庭长。曾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两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标兵。2006年当选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宾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现任)。
她坚持把好“三关”推进调解。凡是诉讼案件诉前 100%进入人民调解程序。凡是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简易纠纷案件,100%的进行立案调解。她提出动态调解观,主张调解无处不有,调解无时不在。三年来,共审执民商案件770余件,调撤率达到85%,平均审限38天,无改判、重审、申诉、再审,无超审限案件;无投诉、媒体曝光及有理访案件发生,所办结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名列全院第一。在她的带领下法庭曾连续两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集体标兵、先进集体、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人民满意单位、全省优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