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李福春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5:24:03


  李福春,男,39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连续13年办案超百件,创造了零错案、零信访、零违纪的业绩。曾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市法院优秀审判员、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优秀青年卫士、北林区委授予“首届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三年来,他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50余件,年均结案180件,结案率100%;平均审限22.6天;平均调解率达到91.5%;改判率为零。2007年春,市政府为及时有效化解汽车消费贷款,院领导指派他参加专案合议庭,在三个半月时间里,他不顾脚伤的疼痛,带病坚持工作,放弃了节假日休息时间,跑了6个省13个城市,为金融机构保全债权1100.00余万元,清理汽车消费贷款800.00余万元。他注重调解,注重回访。几年来,对赡养案件回访率达到70%,子女抚育案件回访率60%,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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