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彦超,女,汉族,42岁,研究生,现任双鸭山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曾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全省政法系统集中处理涉诉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帼国建功标兵,荣立三等功2次。
近三年来,她撰写的《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四个注重四个加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等8篇信息和经验材料被黑龙江省法制报、黑龙江日报、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办和省法院采用,《化解涉诉访问题的有效途径研究》被中央编译出版社的《新时期信访工作创新与实践》收录。在全省集中开展处理涉诉访工作中,她连续工作70多天,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出色地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双鸭山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被省法院评为集中处理涉诉访问题先进集体。三年来,她办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145件,其中转入再审21件,驳回申诉68件,调解撤诉56件。13年来,她一年要接待群众来访2000多人,平均每一天就接待7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