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党员示范岗”落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自它“开张”那天起,前来立案、信访的群众无不叫好。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艳春满园,其后,黑龙江高院又推出“一站式”服务、约期答复、纠纷调解方式群众自选等便民措施,全省法院一体遵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
建设网络,与当事人零距离
“坐在家里,法官就把我的愁事解决了。”洞庭村的张老太太笑了。之前,她还为自己的闹心事儿长吁短叹,愁容满面。
洞庭村距东宁县城近百里地。每次往返县城,张老太太都感觉身子骨像散了架,好几天才缓过劲儿。她想打官司要回欠款,又打憷进城,便一个电话打到东宁县人民法院,没想到法院通过电话就把案子立上了,还通过电话进行了调解。结案后,法官专程把赔偿款6000元钱送到了她手里。
电话立案,是黑龙江法院简便方式立案的一种。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农村、林区、矿区等地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为方便群众,今年开始,黑龙江法院不再“坐堂等立案”,借巡回审理案件、集市设站咨询、“假日法庭”等机会,走进群众,应用电话、网络、传真、视频等现代科技远程立案。东宁县法院在全县102个村屯聘请了110名农民任法庭诉讼信息员,当村民有纠纷时,这些信息员及时帮助联系法庭维权。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8个“法官工作站”,推出了“假日法庭”,城市社区的上班族可利用休息时间解决纠纷。塔河县人民法院在大兴安岭林区深处的蒙克山林场等地设立了9个巡回法庭,每月到林场、乡村巡回两次,就地收案、即时调解。
城市法院社区建“站”,林区法院巡回立案,农村法庭向农民借“员”,在城市和农村搭建起了纵横交错的便民立案网,立案服务便捷化、均等化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狠抓细节,不能冷了群众的心
措施化为实际动作,才有生命力。记者在高院立案信访大厅看到,民事、行政、执行等17个窗口一字排开,立案信访法官热情接待、微笑答复,诉讼导引、材料收转等立案工作让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如沐春风。
“过去,我们制定了多个立案信访便民工作规定,也确实给群众起诉带来了方便,为什么还有群众不满意?态度不够亲和、作风不够细致是主要原因。一些法官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方式失当,冷了求助群众的心。”黑龙江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崔洪志介绍说。为此,黑龙江高院把争创党员“文明示范岗”作为破题之举,狠抓工作细节,重推人文化办案,营造温馨立案环境,解决人的问题带来的立案、申诉难。
今年1月,黑龙江高院制发了《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法官立案工作礼仪标准,同时推出“共产党员文明示范岗标兵”评选活动,评选每两个月一次,前2名授牌,后2名则给予警告,由所在部门限期整改。
延伸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百年口岸”绥芬河市,初夏的一天,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不少商界人士,他们来领取一本书——《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指南》。
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绥芬河法院审理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这是黑龙江省第一家享有涉外审判权的基层法院。濒临俄罗斯的绥芬河,中俄经贸纠纷较多,绥芬河法院的法官经过调研,印制了《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指南》赠阅给企业、商会等,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真帮了我大忙了!”一业务经理对记者说,他所在公司与俄方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后,到绥芬河法院起诉,立案法官告诉他得到俄罗斯法院去打官司。苦于对外国法律一无所知,垂头丧气“自认倒霉”时,法官给了他这本《指南》。他所在的公司凭着《指南》,向俄罗斯仲裁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绥芬河法院这个举动,是黑龙江法院发挥立案建议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黑龙江法院也不置身事外。他们推出了立案建议机制,即对这类纠纷,负责首次接待的审查立案法官不仅向当事人指明解决争议的途径,必要时还发出司法建议函,提醒有关部门或行业企业对特定类型纠纷或某些领域多发问题进行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类似纠纷的再发生或引发其他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