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人员53人,本科学历的46人,占87%。年均办案2000多件。曾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优秀法院。民事审判庭被省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执行局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立案庭被评为“全省老年维权示范岗”。
一是强素质树形象,优化科学管理。院党组一班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发挥排头雁的作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班子。该院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重新制定了目标考评等25项制度,严格质效考评和绩效考评,并计入干警考评档案,作为评先选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五年来,无一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有两名同志被评为“双鸭山市十大法治人物”,有31人次被评为市先进个人和办案能手。几年来,接到群众向院里赠送锦旗、镜匾127面。
二是强化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该院承担着全市近三分之一一审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038件,结案5888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连续五年实现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媒体曝光事件。该院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立、审、执分离制度,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三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811 件。实行审限红灯预警,全院案件平均审限32天。积极构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全面推行诉前调解。三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91.8%,执结率达到97%。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制定了《为弱势群体畅通信访立案通道的若干意见》,三年共减、免、缓诉讼费八十万元。实行院长、副院长每周三接待制度,累计接待上访人1000余人次。每年全国“两会”和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实现了信访“零登记”。一名同志被评为市“奥运会期间信访模范工作者”。经多方争取落实困难救济基金120余万元,帮助安邦乡90户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这些常年上访案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