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院现有人员30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28人,占93%。年均办案300余件。曾被评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省政法委“服务年”先进集体、全省学习“科学发展观十佳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全市优秀法院”称号,2次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荣立三等功1次。
一是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三年来,受案99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受理执行案件125件,执结率达到100%,执行到位率达到了98%,执行标的额2630余万元。连续4年实现了“五零”法院,即零积案、零信访、零超审限、零错案、零违纪。制定了《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十六条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13项便民服务手册。三年来,深入厂矿巡回办案78件,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113次,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3万余元。
二、强化审判管理,全力化解纠纷。制定了《兴山区法院案件评查规范》,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全市排名第一。实行超期预警制度,案件平均审限27天。建立了由主审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级参与的诉讼“四级调解机制”。 三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4%。建立了以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积极采用“巧用外力”的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三年来,诉讼外调解案件157件。实行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连续三年实现了“零信访”。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素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连续四年被区里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制定了《兴山法院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和《干警业务外活动行为规范》,从礼节礼仪、着装仪容、生活娱乐等八个方面规范干警行为。推行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录入法官的绩效档案,作为评先进优、提职晋级的依据,全院连续5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年来,全院30名干警中有40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