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院现有人员98人,其中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94人,占96%。年均办案2000件。曾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政法系统“争创先进集体”;连续4年被哈尔滨市委授予“创进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哈尔滨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2009在全市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综合排序中位居第1名,被评为“市先进法院标兵”。
一是法院管理严格规范。始终将“五项通报制度”牢牢抓在手上,全面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和约束,出台了《巴彦法院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将通报等级和次数与奖金发放、岗位交流、提职晋级挂钩,实行重奖重罚。三年来,该院共下发“五项通报”303期,通报批评院级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329人(次),暂停办案权14人,88人被扣发了目标管理奖金。2007年至今共有126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8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二是审判工作业绩突出。成立了专门的院庭长办案工作办公室,强化对院庭长办案的推进和领导。三年来,该院结案6497件。院、庭长共审理案件4000余件,占案件总数的75%以上,无上诉、无申诉、无发改。把现有法官分成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四个层级,量才施用。2008年以来,发改案件由9件下降到3件,案件质量在全市保持前3名。审结的343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撤率达到了75%。三年来,该院到省、进京访的14件挂牌信访案件全部得到了解决。2009年以来,连
续23个月实现了进京访“零登记”。
三是司法为民措施有力。积极推进“平安巴彦”建设,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抢劫、绑架和黑社会性质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坚持开展“五进”活动的同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620件,涉案标的额近1亿元,为金融企业回收资金5000余万元。设立了4个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执行案件554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