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巍,男,33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曾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优秀干警、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地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获得中院嘉奖6次。
一是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十年来,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错案、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缠诉,审限内结案100%,其中附带民事诉讼200余件,涉及赔偿款300多万元,调解结案的达到90%。
二是勤奋务实,意志坚定。有时开庭需要乘坐10几个小时的火车或汽车到边远地区,冬季途中遇险是常有的事。去年冬天,他发高烧,需马上住院治疗,他却坐车5个多小时,到案发地主持庭审,直到宣布休庭,才到医院看病。每年冬季打火他都积极报名参加,脚曾被冻坏。多年来,他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从未休过干部假。
三是坚定信念,清正廉洁。多年来,他从没收受当事人钱物,从没接受当事人请吃,从无不良反映和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