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许永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42:13


  许永,女,37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审判员,曾被评为“东安区法院优秀审判员”、“东安区法院金桂兰式优秀法官”、“东安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牡丹江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牡丹江市法院系统金桂兰式优秀法官标兵”,荣立三等功1次。

 

  一是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她上有年迈多病的父亲,下有刚刚11岁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还有长年在外地工作的丈夫。由于工作繁重,她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到了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很晚才回家,连每年正常休假都没休过,有时她回家晚了孩子经常饿着肚子倒在床上睡着了。

 

  二是多份耐心,让当事人感觉到贴心。到法院工作近15年,她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办案1200多件,连续4年办案超百件。三年来,审结案件342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差错、发改,案件调撤率达到91.7%,无一上访缠诉案件。办案中她常常设身处地的替当事人着想,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三是抓住时机,及时促成调解。只要案件能够调解成功,她从不计较牺牲时间,经常是别人都到食堂吃饭去了,或者是别人都已经下班了,但她为了抓住有利时机,趁热打铁,还在做调解工作。她还借助外力,巧妙利用各方力量进行调解。针对一些专业性复杂的案件,她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学习笔记达到5万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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