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煌,男,57岁,中共党员,取得人民法院培训合格证书,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任审判员。曾被评为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办案能手”,荣立三等功1次。
一是注重学习,业务能力强。他自费购买了法律专业书籍,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成为该院历年转业军官独立办案最快的人。15年来,他本人审理案件1200件,无上诉、无上访、无重审改判,案件平均审限70天,审限内结案率100%。
二是勇于创新,调解效果好。他总结的掌握争议的焦点成因、了解当事人的诉讼心理、把握案件的调解基点三条经验和看透案卷、审视案情、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冷却处理、分别工作、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借助外力、当面调解的“十步调解法”成为齐齐哈尔中院机关的调解工作模式。三年来,经他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调撤率均达到70%。2009年最高法院研究室领导在齐市调研时,对该同志的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9年4月该同志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三是公正廉洁,自身要求严。他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遇有邻里关系纠纷和土地纠纷的案件,坚持到现场取证。院里象他这样年龄的干警有的已经退居二线,但他始终坚持工作在审判一线。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却从未因此影响工作,每年的带薪休假从未休过。15年中,他拒收礼品40余次,拒收礼金每年达1万多元。老百姓送锦旗称他为:人民的好法官,百姓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