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5-02-03 16:39:52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作总结讲话。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主持会议。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作关于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修改章程情况的说明和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朱丹钰 摄


会议选举出黑龙江省法官协会、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朱丹钰 摄


会议现场。朱丹钰 摄

    2月3日,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上,书面传达中国“两法官”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周强院长和黄尔梅会长讲话精神,审议了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工作报告,审议《黑龙江省法官协会章程》(修正审议稿)、《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章程》(修正审议稿)及修改情况的说明。选举黑龙江省法官协会、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会议要求,“两法官”协会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和省法院工作大局发挥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提升法官素质;借助互联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宣传法官专栏,增强我省法官的对外影响力,发挥好宣传作用。继续搞好典型的发现、举荐、培养和选树工作,做好人才的梯次培养,发挥好建言作用。搞好对内对外交流,让我省法官在走出去,搞好对内,对外交流,展现我省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发辉好桥梁作用。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倾听法官心声,打造温馨和谐、愉悦快乐的“法官之家”,发挥好服务作用。

    据悉,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在省法院党组的领导和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法官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协会“宣传、建言、桥梁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官积极投身人民司法事业,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推动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黑龙江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会  长:张述元

    副会长:王树江 孙洪山 陈远飞(女、回族) 王国新  赵宪阳 吴蕴欣(女)

    秘书长:洛大雨

    副秘书长:毕同春 崔洪志 王双近 王中明 马  国(回族)

    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会  长:陈远飞(回族)

    副会长:吴蕴欣 张敏 石岩梅(满族) 李慧英 孙文波

    秘书长:孙锡玲

    副秘书长:姜春艳 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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