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延宁,女,4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曾被评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连续三年在林区中院民事审判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五年被评为林区中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忘我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十九年来,她共审理民事案件1484件,调撤率达到95%,审限内结案率100%,无重审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三年来,她诉前调解案件320件。为方便和及时处理纠纷,她坚持到山场、到群众家中就地办案,经常早出晚归。其母亲患病住院期间,她也未请一天假照顾母亲,一心扑在工作上。
二是清正廉洁,确保公平执法。她坚持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理念,不仅自己廉洁执法,还严格要求全庭的同志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她任庭长三年来,拒吃请百余次,拒礼、拒贿三十余次,拒收款物折合人民币6万余元,全庭干警无一违法违纪和不良反映。
三是注重调解,积极化解矛盾。她善于运用调解技巧,讲究调解艺术,提高工作效力。特别善于利用当事人亲属、朋友调解案件。在工作中她以真诚、爱心和耐心化解各种纠纷。她推行所有案件在诉前、诉中、诉后都要进行调解。她每月组织全庭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并对大案、疑难案件严格把关。全庭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85%,无超审限、无重审改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