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郭以刚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32:27


   郭以刚,男,36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曾被评为“鸡西市法院先进审判员”、 “鸡西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

 

  一是勤奋好学,业务能力强。多年来,他审理案件85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三年来,他审结案件168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3%,标的1100余万元,无重审改判案件和上访缠诉案件。他总结的同类案件集中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及时快捷调解法和案例提示调解法“四法”,在全市介绍了经验并推广。

 

  二是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他所负责的民二庭多次被评为市、区法院系统的先进集体。

 

  三是关注民生,倾心为民。三年来,郭以刚共审理各类贷款及涉及金融纠纷案件30余件,共为金融部门清回资金300余万元。组织审判人员分片联系企业,及时解答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建立了企业帮助档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制定了服务企业的十项措施,并在全市法院得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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