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高天麒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31:01


  高天麒,男,38岁,中共党员,法律研究生学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曾被评为鹤岗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08年鹤岗市十大法治人物”,5次受到市政府嘉奖。

 

  一是创新观念,促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多年来,他审理诉讼案件827件,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率81.2%,无重审改判案件。近三年来,执结案件217件,执行率83%。他亲自起草了《加快案件执行进度的实施办法》和《执行工作量化管理实施办法》,当事人自觉履行率达到90%。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清积效果。几年来他本人没有休息过一个星期六和星期天。他组织开展了“零点行动”和“凌晨行动”。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统一安排,分段推进,使清理积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清理执行积案127件,执结率达到100%。

 

  三是抓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他坚持“快立案、快执行”的原则,建立了执行案件联系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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