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陈秉林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29:16


  陈秉林,男,49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起任王岗法庭庭长至今。曾被评为哈尔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其所在的法庭分别荣获市法院系统先进庭室、先进庭室标兵、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单位、团省委青年文明号。2006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2008年被评为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一是提高自身素养,加强队伍建设。陈秉林同志于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20余年的审判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总结审判经验,炼就了较强的司法能力,是全院公认的业务骨干。他组织干警坚持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狠抓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10年来,全庭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是加强审判工作,保障司法公正。三年来,全庭共办结民商事案件937件,调撤率82%,执结率88%,审限内结案达100%,建庭以来,无进省进京上访案件。多年来,他本人审理案件2200多件,调撤率达到95%以上,执结率达到93%,无发改案件和上访缠诉案件。法庭及其本人分别在全院部门和部门长排序中名列前茅。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社会发展。建立了假日法庭制度和巡回审判制度,在偏远地区设立便民巡回服务站。三年来共巡回办案208件,利用假日法庭办理案件85件。为群众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坚持诉前调解,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建立起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三年来,法庭诉前调解案件3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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