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庭现有干警4人,年均受案200余件。曾被评为黑河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实行巡回办案制度,每月定期到辖区内乡镇开展工作。为巡回办案采购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方便了群众诉讼。三年来,定期巡回办案120余次,行程近万公里,干警平均每人每年主动放弃休息日三十余天,巡回办案审执结案件300余件,占总结案数的60%以上。
二是努力做到案结事了。2009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82件,审结17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调撤率达到96%。三年来,无重审改判案件,连续五年无上访案件。
三是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农村信用社是服务农业生产的主要基层金融企业的特点,法庭把为实现信用社合法权益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手段,灵活执法,公正裁判,为辖区内三个农村信用社收回贷款120余万元,从而活化了农村经济,使农村的信用贷款业务逐步进入良性循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