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庭现有干警4人,年均受案170件。曾被评为双鸭山市先进法庭。
一是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结案524件,调撤率均达到95%以上。先后在双鸭山日报、双鸭山矿工报百姓周刊、双鸭山市政府信息网站、市级刊物“双鸭山资讯”上发表文章30篇。三年来,实现了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无违纪的“四无”佳绩。
二是坚持把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庭前调解。所调解的案件中,庭前调解占到70%,其中有50%的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所用时间在7日内。积极开展庭审调解,在证据交换阶段调解的案件占20%。法庭工作人员深入村庄院落、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就地调解。近三年来,该庭现场调解案件28起。邀请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处理案件36案。对庭审中对抗激烈,当时难以调和,但确有调解可能的,在庭审结束后10日内,继续调解。
三是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坚持每周一、周五两次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研讨会和观摩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案件周报制度、质量评查制度、新类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庭庭长马海军同志连续四年被评为双鸭山市中院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