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庭现有干警5人,年均受案400件。曾被评为七台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庭、全市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庭标兵,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2008年,法庭调解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
一是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三年来,共受理案件1021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先后帮助企业审查合同30余次,发出司法建议20余次,为辖区企业保护债权900余万元。三年来,全庭当天受案、当天审结、当天送达390件,占结案总数的40%,案件平均审限26天,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案件,无当事人上访,无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案件质量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一。
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多年来,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化解民事纠纷。全面实行案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和判前调解以及判后答疑,调撤率均达到90%以上。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将干警电话向辖区群众公布。实行每周三“巡回办案制”、“预约制”。三年来,电话预约办案100件次、午间接待群众400余人次、开展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办案80余次。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每名干警每年记政治理论学习笔记达2万余字,心得体会4篇;坚持每周五集中开展业务学习和疑难案件研讨。建立了“案件奖惩制”、“调解奖励制”和干警执法档案,实行案件质量责任终身制。三年来,法庭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