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富锦市法院永福法庭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23:35


  该法庭现有干警4名,年受案180余件。曾被评为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先进集体、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一是自身建设抓的实。完善了法庭工作管理机制,建立考评档案,每名干警都对自己一个月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将干警的结案数、调撤率、上诉案件发改率、案件审理效果、干警之间工作支持配合、参加院、庭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列入工作考核重点,奖优罚劣。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责任事故。

 

  二是职能作用发挥的好。三年来,永福法庭审结案件987件,调解撤诉案件803件,调撤率达到81%。连续三年无重审改判案件,无一信访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方式审理案件,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矛盾激化、易引发上访缠诉的案件。

 

  三是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在边远地区设立了三个巡回审判点,就地立案,就地审理,便民利民,即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年来,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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