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现有在编干警 70人,年均受案900余件。曾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绥化市2008年度优秀法院标兵”、“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2006、2007年,在市中院目标考评中排名第二;2008年,在全市法院年度目标考评中总分排名第一。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把每周五定为集体学习日。三年来,组织开展政治、业务集中辅导53次,裁判文书评比活动30次,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3次。聘请了15名法院干警廉政建设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善了内部监督制度,坚持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机制就跟踪到哪里,2008年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三年来,有15个庭科和40余名干警受到省、市法院表彰奖励。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完善了56项规章制度和干警执法档案,采取月考评、季初评、半年联评、年终总评的形式,切实加大对干警的思想、纪律、作风、审判工作的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坚持从优待警,连续多年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对生活困难的干警积极进行帮助。开展了乒乓球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项目,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实行了诉前指导服务,诉中释明服务,判后答疑服务,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闹访缠访的,依法惩戒到位。先后抽调法官组成了8个便民服务法庭,巡回办案153次,开展法律宣传1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13人次。三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837件。在案件办理上突出“快”,案件平均审限28天,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在案件审理上突出“调”,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8.8%左右;在案件执行上突出“严”, 执结率均达到92%以上,信访案件实现了“零进京”、“零登记”。2008年,绥化市中院以简报形式推广了该院调解工作经验,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受到省院的通报表扬,在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年”活动推进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