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现有在编干警43人,年均受案700余件。曾被评为全省法院“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铁路局政法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标兵”、“哈尔滨铁路局政法系统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哈尔滨铁路中院系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一是抓队伍,提升干警能力。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有80%的干警受到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本科学历的达到82%。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三年来,干警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成果32篇。在中院开展的“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四个考核项目中,有两项取得第一名、一项第二名;先后选树了全省优秀法官齐明杰、王赤军、张淑君、丁慧颖等一批先进典型。院班子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三年来,有130人次受到中级法院以上表彰奖励,有2名干警荣立三等功。三年来,全院共捐款7万余元。建院28年来,无违法违纪干警。
二是抓审判,突出为大局服务。坚持围绕大局开展司法服务,先后为企业上法制课15次,走访企业6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100余次,帮助企业审查合同60余次,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近1亿元。建立了首问负责、案件回访、全程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三年来,全院受理案件210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达到100%,案件调撤率均达到90%以上,执结率达到85%左右。建院28年来,刑事案件无重审改判案件;民商事案件10年来无重审改判案件。三年来,无进省进京上访。
三是抓管理,坚持从严治院。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党务工作管理制度”、“审判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四大类共103项法院管理细则,严格考评,兑现奖惩。财务管理连续多年是铁路局“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黑龙江省档案馆暨全国法院档案管理一级单位”,黑龙江省档案局“标兵单位”,在铁路法院系统率先实现诉讼档案数字化管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