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岗市南山区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7 14:15:15


  该院现有在编干警44名,年均结案800余件。曾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标兵”、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一是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该院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制定了《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办法》和《岗位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建立了法官绩效档案。注重树立全员的岗位责任意识,解决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形成了“以为争位,以位促为”的公平竞争环境,党委满意,干警服气,工作热忱得到极大激发。涌现出“全省优秀法官”、感动鹤岗十佳人物潘英华、全市十佳秉公执法女卫士宋鹤鹦等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连续五年开展每周一案的案例评析活动和庭审观摩活动,全院法律本科学历干警达到97%。院班子连续三年被当地评为优秀班子。队伍连续多年“零违纪”,法院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二是审判工作注重高质量。经常深入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针对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社保、金融、教育系统等重点行业,进行了行业预防法制讲座,使受教育职工达800余人次。2009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0余件次,回复率达100%。三年来,受案2500多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达到80%以上,执行和解率达到80%以上,执结率达到85%左右,无一错案、无一违法违纪问题。审判工作各项指标一直位于全市法院的前2名。

 

  三是司法为民赢得好评。建立了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导诉台、便民桌椅、饮水机、笔墨等。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简易民事案件和小额标的争议案件均由速裁组审理。2009年速裁组共审结案件26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占全院简易程序案件的85%,调撤率达到82%,服判息诉率达到100%,案件平均审限15天。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对当事人有问必答。真诚风险提示,做好判后答疑。一年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12次,缓减免诉讼费1.1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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