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在职干警65人,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6%,年均办案2500件左右,先后获得省文明单位、省高院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三年在中院系统考核中排名第三。
该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忠诚崇法、慎思公断、唯民立本、秉廉励业”的院训,营造了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成立了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虎林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规划》,明确了文化建设的路径与构想,部署了文化建设具体任务与完成时限。开展了审判知识讲座、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比,提高了全体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出台了支持干警提高学历教育办法,凡是考取研究生的干警,报销学费和差旅费;凡本院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销考试费用,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建立了图书室,藏书30 余种 2000多册;三年内选派干部到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学习培训60多人次。积极贯彻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院行为文化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正廉洁执法、保持党员先进性、践行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整顿活动,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四高一短”即案件结案率较高,年案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简易程序适用率较高,年均适用简易程序率达到81.3%;案件调撤率较高,2008年以来调解撤诉率达到81.7%;审判质量效率较高,在中院目标考评中连续四年进入优秀行列;审限时间较短,民商事案件做到在一个月内审结的占62%,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占30%,当庭宣判率达到64%。修订完善了涉及审判执行业务、队伍建设、廉洁司法、信仿工作、司法为民、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45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虎林法院二十六项便民措施》,采取巡回审判等形式,减少当事人诉累。几年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超过1000余人次,巡回办案30余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几年来为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达到106万元。建立了荣誉室,珍藏了多年来该院和干警获得的荣誉奖牌、证书等;建成了机关食堂,消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