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法官63人,平均年龄49岁,本科以上占98.8%;其他行政人员40人,平均年龄40岁,本科以上占97.6%。年平均收案数840件,年平均结案数790件,平均结案率94.05%。
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院评为优秀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2008年被省院评为优秀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2009年被国家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被省院评为优秀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0年被省院评为先进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被荣记二等功一次。两年来,该院有24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奖励。
2008年4月,与伊春日报、电台、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双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并在市电视台播出了颁奖晚会,彰显了全市法官的良好形象。培育出全国模范法官孙玉芹、全国优秀法官于能风、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关晓明、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刘晓伟、全国赔偿工作先进个人张淑祯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提炼出红松精神、林区创业精神、吃苦耐劳精神,作为干警拼搏敬业的内在动力。
该院依托伊春日报、电台、电视台,开辟了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地方特色的《法制社会》、《法制天地》、《法治时空》栏目,以先优事迹、审判札记、以案说法、法官寄语等为内容的法院思想文化宣传阵地。利用节假日、法律纪念日,组织干警到广场、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三年来,全市法院在媒体上发表稿件11000余篇。
该院要求干警从法言法语、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司法审判和职业特点的良好行为习惯。制定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用语。针对干警司法行为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在制度规范上做文章。建立了以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审限监督和法官动态考评等50余项管理规定。以规范法官行为文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准则》的学习教育整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