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现有人员36人。其中:法官26人,平均年龄49.65 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5 %;其他工作人员10人,平均年龄43.7岁,本科以上学历占 90%。 年均办案100余件。
2009年度被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授予优秀法院;
2009年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优秀法院光荣称号。
多年来,该院从“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入手,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了公正司法能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法院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该院坚持做到“三个服务”。一是深入走访调查,进行“超前服务”。每半年派出巡回咨询组深入管内各站段、多经和集经单位搞调查,寻找法律服务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实行“延伸服务”。三是耐心搞好疏导,提供“心理服务”。法院要求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案件,先行“冷处理”,进行心理安慰,再进行法律宣传,力促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结合 “司法管理年”活动,完善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三大类共103项制度,为了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各岗位工作人员综合考评办法》,将每人的政治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能力、遵章守纪及廉洁自律情况等都纳入考评中,每月进行一次考评。今年以来,因案件文书质量问题及工作纪律问题处罚25人次,减发考评奖2980余元;受到奖励18人次,加发考核奖1600余元。
该院把司法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悬挂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让干警在耳濡目染受到教育;每逢重大节日,都举办歌咏、文艺演出等活动,激励干警发扬光荣传统,保持旺盛的工作干劲;“平安夜”院主要领导给每名干警发一包质量上乘的苹果,寓意“祝你平安”;“六.一”儿童节给儿童的母亲放假半天,体现法院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