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5 14:37:41


  向阳区法院现有人员71人。法官35人,平均年龄44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5%;其他工作人员32人,平均年龄40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0 %;事业编制4人,平均年龄35 岁,本科以上学历占100 %。年均办案1300余件。


  向阳区法院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2009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佳木斯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近年来,案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民商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6%,审判工作的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司法服务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内容。该院向社会公布了司法便民10项措施、司法公开10项措施和能动司法10项措施,统称为“和谐司法30条”。根据“和谐司法”要求,进行重点工作推进。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了《庭审人员行为规范》、《执行人员行为规范》、《书记员管理制度》、《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要求》等各项管理制度30余项。


  自2006年该院提出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以来,该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提炼具有向阳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精神。2008年该院提出了“以德治院、以规管院、以严兴院”的建院方略,2009年又提出了“自加压力,恪尽职守,提速升位,求实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2010年提炼出“慎独、睿智、尚法”的法院院训。


  2007年以来,干警每人累计记录学习笔记5万余字,人均撰写心得体会6篇,对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8年、2009年,分别组织开展了廉政建设演讲比赛和书法大赛,先后有40多人参加了活动。该院还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活动。2007年至今,组织法官深入企业、行政机关讲解法律知识6次,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模拟法庭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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