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5 14:30:08



  南山区法院现有人员41人,法官30人,平均年龄44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9.33 %;其他工作人员11人,平均年龄40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0.10 %。年均办案600余件。


  该院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还曾两度被评为“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标兵单位”,两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2005年,提出了“金班长、钢班子、铁队伍”的建设标准,将“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作为院训。结合主题实践活动的推进和“司法管理年”活动的落实,从发展内涵,营造氛围,培育精神上入手,提炼形成了“南山区法院六种精神”,即:勇于迎接挑战的创业精神,崇尚荣誉的争先精神,热爱集体的精诚协作精神,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学习永不止步的进取精神,上下一心的团结精神。


  开展“每周案例评析”活动,由法官轮流走上讲台,对审判实务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对所涉及的680余个法律条款与司法解释进行重点学习。每季开展一次裁判文书展评活动,每年五月份为“读书月”,召开好书推介会、读书经验交流会。与俄罗斯犹太州法官访问团进行了文化交流,开启了基层法院外交史的新篇章。设立了《法官书苑》展板,将干警的文学、书画、摄影作品进行集中交流,编发了《南山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宣传手册》,全面展示该院各项工作成果。


  建立了法院文化长廊。走进南山区法院,院内一条十六米的文化长廊屹于眼前。长廊共由中国法制演进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代先锋、解读司法管理年等五部分组成。内容以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法制历史事件和重要法典、当代先进的司法理念等为主线,反映了中国法制的发展进程,既有历史的回顾,又有对最新法治思想的解读,并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法官的模范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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