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现有人员42名。其中:法官25人,平均年龄 39岁,本科以上占84%;其他工作人员17人,平均年龄45岁,本科以上占21%。年均办案400件。
该院2002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 2003年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森工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2008年被评为全省森工林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2010年荣获全省森工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该院充分挖掘“红色革命文化”和“拓荒精神” 两大文化品牌潜能,精心构建林区法院文化建设体系。
编发涵盖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各个层面50项规章制度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每名干警人手一册;定期召开干警家属、子女座谈会,聘请司法监督员,建立严密的内外网格式廉政监督机制,将管理监督触角延伸至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定期举办庭审技能竞赛、法律文书展评等活动,用法院文化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鼓励干警自省、自警、自律、自强。
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山场、工段、社区的群众中搞调研,先后撰写出《国有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当前林区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及对策》等调研文章,向当地林业局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关于林地、湿地流失的原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赢得了多家森工企业的充分肯定。
制定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2008年-2010年度法院文化建设长远规划》,法院文化建设做到了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有成效。提出“明法、慎思,为民、清廉”8字院训;搭建宣传媒体联系机制,仅近三年,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各类媒体发表调研、法宣文章达500余篇,每年与省法治频道协拍“以案说法”节目15期,司法宣传工作两次荣获林区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评单项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