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把“惠老”确立为老年人维权工作的又一重要审判原则,通过深化推广老年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优质高效审理好涉及老年人权益诉讼案件,切实加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省法院着力深化推广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要求有条件的法院要全部成立“老年维权合议庭”;条件不成熟的法院,应确定专人审理涉老年人权益案件,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速裁老年人涉诉案件。
省法院还把教育子女以孝敬父母为荣、倡导家庭和睦贯穿于老年人权益案件始终,注重选择典型案件到涉老年人案件突出的乡、镇、村就地开庭。